<【配资平台开户炒股】>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估的通知【配资平台开户炒股】>
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要求,我厅将2016年度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资金(含高水平大学及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应用转型发展)作为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现就做好高校自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绩效自评的项目和对象
1.高水平大学及重点学科建设,自评对象包含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等9所高校。
2.高校应用转型发展,自评对象包含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等10所高校。
(二)绩效自评的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或学科建设规划)或“一校一策”目标管理责任书、应用型高校建设任务书,逐一进行检查和评价。
2.建设绩效分析。对学校本年度的建设绩效(标志性成果等)进行分析。
3.存在问题分析。对建设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三)绩效自评方式
1.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有条件的高校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第三方专家组织开展自评工作。
2.填写《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附件1)或《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高校应用转型发展》(附件2)。
3.撰写自评报告福建 为什么没财经大学,形成《高水平大学(或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自评报告(2016年度)》或《高校应用转型发展项目自评报告(2016年度)》,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二、自评结果的使用
1.我厅将对有关高校2016年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及高校应用转型发展成效进行评价,重点对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需求和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指标进行考察,把各校绩效情况作为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2.对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及报告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估的通知,按不合格处理。
三、时间安排
请各高校于5月26日前将具体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我厅高教处,并于6月3日前根据自评项目和对象要求报送以下自评材料:《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高校应用转型发展》《高水平大学(或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自评报告(2016年度)》或《高校应用转型发展项目自评报告(2016年度)》,纸质材料一式6份,电子文档发送至。
我厅将于6月召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会议,汇总和复核各高校绩效情况。
联系人:高教处刘典文、0591-,财务处卢美玲、059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711室(邮编:)
附件:1.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
2.省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高校应用转型发展
3.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